問題詳情

14 行政程序法第 167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機關對相對人為行政指導時,應明示行政指導之目的、內容、及負責指導者等事項。此實為下列何種法律原則之體現?
(A)明確性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D)政府資訊公開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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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A明確性原則:法律應想清楚 不能有模糊地...

萬晉宏】評論

此為明確性原則之授權明確性

allie】評論

應明示 細節細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