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34.受強制採取去氧核醣核酸樣本之人,有關其去氧核醣核酸紀錄,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應予刪除?
(A)受不起訴處分,且無涉及其他刑事案件
(B)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且無涉及其他刑事案件
(C)完成採樣後滿十年
(D)完成採樣後滿二十年
(E)被採樣人死亡

參考答案

答案:A,B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6),B(6),C(1),D(1),E(3)

用户評論

【用戶】李永維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第12條依本條例採樣、儲存之去氧核醣核酸樣本、紀錄,前者至少應保存十年,後者至少應保存至被採樣人死亡後十年。依第五條接受採樣之人,受不起訴處分或經法院無罪判決確定者,主管機關應刪除去氧核醣核酸樣本及記錄;被採樣人亦得申請刪除。但涉及他案有應強制採樣情形者,得不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