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偵查中,法官訊問被告甲後,認其有逃亡的可能,且有羈押的必要,故裁定准予羈押。下列何者正確?
(A)甲的辯護人得具保,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但須於裁定後 10 日內為之
(B)檢察官不得聲請法院命具保停止羈押
(C)甲以懷孕 6 個月為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審酌看守所的具體情狀,認無必要者,得駁回之
(D)法院裁定具保停止羈押後,若甲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再執行羈押,但應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0),C(0),D(1),E(0)

用户評論

TINY】評論

(A) 第110條規定 甲的辯護人得隨時具保 , 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沒有時間限制)(B) 第110條第二項 檢察官於偵查中得聲請法院命被告具保停止羈押(C) 第114條規定 "輕罪 ; 懷胎5月以上 or 生產完2月未滿者 ; 現罹疾病" 不得駁回.(D) 第117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 , 得命再執行羈押 ; 第二項規定前項情形由檢察官聲請法院執行之.(O)

王顗溱】評論

C : 懷胎5月以上或生產後2月未滿者。

marcus】評論

A選項:X第 110 條被告及得為其輔佐人之人或辯護人,得隨時具保,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沒有10天限制B選項:X第 110 條 檢察官於偵查中得聲請法院命被告具保停止羈押。==偵查中,檢察官可以向法院聲請停押C選項:X第 114 條 羈押之被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        二、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者。          ==懷孕6個月,聲請停押,沒有審酌餘地,只能准許,不能駁回D選項:O第 117 條  (第1項) 停止羈押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命再執行羈押:                               一、經合法傳喚無正當之理由不到場者。                  (第2項)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