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關於抗告,下列何者正確?
(A)抗告期間為 5 日
(B)就關於通訊監察之裁定不得抗告
(C)抗告應以書面或言詞,敘述抗告理由,向原審法院為之
(D)裁判一經抗告,停止執行之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2),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Zongyong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第404條(抗告之限制及例外) 對於判決前關於管轄或訴訟程序之裁定,不得抗告。但下列裁定,不在此限: 一、有得抗告之明文規定者。 二、關於羈押、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搜索、扣押或扣押物發還、變價、擔保金、身體檢查、通訊監察(B)、因鑑定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處所之裁定及依第一百零五條第三項、第四項所為之禁止或扣押之裁定。 三、對於限制辯護人與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之裁定。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裁定已執行終結,受裁定人亦得提起抗告,法院不得以已執行終結而無實益為由駁回。
【用戶】龍共君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刑訴第407條提起抗告,應以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提出於原審法院為之。
【用戶】【占卜】模擬Morni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 抗告 上訴 再審刑訴 5天 10天 20天口訣:刑訴5告10上,20再審 新宿五告時尚,愛實在深 (有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