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某地檢署函示警方於案件未移送地檢署前,可得自行將尿液等證物送預先核定的鑑定機關(團體)實施鑑定,有關該機關所出具之書面鑑定報告之證據能力,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送檢的證物僅限於尿液、血液之人身跡證
(B)此係依概括授權而來
(C)此授權可來自於檢察長
(D)鑑定團體不限於警察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298
統計:A(347),B(61),C(66),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魚仔想來想去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的意思是不能檢驗血液

【用戶】喵言喵語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送檢的證物僅限於尿液、血液之人身跡證刑訴205條-1(鑑定之必要處分:採取分泌物等之許可)①鑑定人因鑑定之必要,得經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之許可,採取分泌物、排泄物、血液、毛髮或其他出自或附著身體之物,並得採取指紋、腳印、聲調、筆跡、照相或其他相類之行為。②前項處分,應於第二百零四條之一第二項許可書中載明。

【用戶】阿答力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警察局還有DNA鑑定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