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下列哪一個行為不屬於虞犯行為?
(A)經常偷竊
(B)經常逃學
(C)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
(D)參加不良組織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20426
統計:A(293),B(97),C(66),D(64),E(0)

用户評論

Gina Chang】評論

謝謝 :)

陳志傑】評論

經常偷竊  已經示犯罪行為

Apple Lin】評論

名  稱少年事件處理法 修正日期民國 94 年 05 月 18 日法規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 3 條 左列事件,由少年法院依本法處理之︰一、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二、少年有左列情形之一,依其性格及環境,而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者︰(一) 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者。(二) 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者。(三) 經常逃學或逃家者。(四) 參加不良組織者。(五) 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刀械者。(六) 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七) 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