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地方自治團體辦理委辦事務時,關於監督方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地方自治團體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法令者,委辦機關得撤銷或停止其執行
(B)地方自治團體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者,上級監督機關得限期命地方自治團體為之
(C)地方自治團體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者,上級監督機關得代行處理
(D)對於上級監督機關所為於特定期間內作為之處分,地方自治團體不得異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1507
統計:A(7),B(2),C(1),D(13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委任、委託、職務協助、委辦、委託行使公權力、行政助手

用户評論

Grace CJ】評論

第76條(地方政府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之處理)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得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對前項處分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訴。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得審酌事實變更或撤銷原處分。   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決定代行處理前,應函知被代行處理之機關及該自治團體相關機關,經權責機關通知代行處理後,該事項即轉移至代行處理機關,直至代行處理完竣。   代行處理所支出之費用,應由被代行處理之機關負擔,各該地方機關如拒絕支付該項費用,上級政府得自以後年度之補助款中扣減抵充之。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對於代行處理之處分,如認為有違法時,依行政救濟程序辦理之。

wangchauyau】評論

D可聲請司法院解釋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第75條(地方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法之處理)  省政府辦理第八條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直轄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縣(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縣(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