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媒體報導:高雄1 名8 歲楊姓女童為了救貓,不慎跌落前鎮河溺斃,母獲國賠88 萬。依《國家賠償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賠償請求權人是楊母
(B)賠償義務機關是高雄市政府
(C)法官認為市府沒有在河邊加欄杆,讓女童喪命,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係採無過失責任主義
(D)本案的損害賠償之訴由行政法院審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8146
統計:A(38),B(169),C(602),D(2536),E(0)

用户評論

Nancy Lin】評論

賠償訴訟的受理機關是普通法院,不是行政法院!

Vena Chen】評論

無過失責任主義,指在損害發生的情況下,即使不存在故意或者過失,也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民法上,該原則與過失責任主義相對立。

胡愛晏】評論

不是可以打行政附民

Juju】評論

國家賠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