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genitic】評論
(A) 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檢察官應速將該案卷宗送交司法行政最高機關 第460條(死刑之執行~審核) 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檢察官應速將該案卷宗送交司法行政最高機關。 (B) 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3 日內執行之 第461條(死刑之執行~執行時期與再審核) 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三日內執行之。但執行檢察官發見案 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高機關,再加 審核。 (C) 執行檢察官發見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3 日內電請司法行 政最高機關,再...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執行死刑,被害人家屬經檢察官或監獄長官之許可得入刑場內旁觀 (刑法第463條)。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法務部)令准,於令到三日內執行之。但執行檢察官發見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高機關(法務部),再加審核 (刑法第461條)。
【Melody】評論
最高.....司法院。不是最高就法務部原諒我簡單記法,頭腦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