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ing Yang】評論
(B)經鑑輔會通過,延長之年級以目前就讀年級為原則,每次核定最長為一年,但總延長年限以不超過二年為原則
【Amelia Liu】評論
特殊教育法第 五 條 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及教法,應保持彈性,適合學生身心特性及需要;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對身心障礙學生,應配合其需要,進行有關復健、訓練治療。
【Amanda Chung】評論
(C)資賦優異,係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顯著障礙,致需特殊教育和相關特殊教育服務措施之協助者 本法所稱資賦優異,指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如下: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二、學術性向資賦優異。三、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四、創造能力資賦優異。五、領導能力資賦優異。六、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