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甲為擔保其對乙所積欠之金錢債務,將其所有之A土地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於設定抵押予乙後,甲在其所有之A土地上種植果樹,在乙扣押該筆土地進行拍賣清償前,從該果樹自然掉落之果實在乙實行普通抵押權之效力範圍內
(B)於設定抵押予乙前,甲在其所有之A土地上種植果樹,在乙扣押該筆土地進行拍賣清償後,從該果樹自然掉落之果實在乙實行普通抵押權之效力範圍內
(C)於設定抵押予乙後,甲將其所有之A土地設定農育權予丙所栽種之果樹所孳生之果實,均不在乙實行普通抵押權之效力範圍內
(D)於設定抵押予乙前,甲即將其所有之A土地設定農育權予丙所栽種之果樹所孳生之果實,在乙實行普通抵押權之效力範圍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29515
統計:A(101),B(195),C(64),D(38),E(0)

用户評論

【用戶】Bcaa0219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863: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扣押「後」自抵押物分離,而得由抵押人收取之天然孳息。

【用戶】Lion Tsa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請高手用白話解釋一下 謝謝您

【用戶】Damaris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B)民法第863條規定,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扣押「後」自抵押物分離,而得由抵押人收取天然孳息。(C)、(D)之情形,果實之收取權人為農育權人甲,即非乙得實行抵押權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