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民91)第十九條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
(A)後一個月
(B)後兩週
(C)前一個月
(D)前一週 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3472
統計:A(2126),B(51),C(199),D(25),E(0)
用户評論
【用戶】s920319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依據 特殊教育法實行細則(102.7.12)第 10 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用戶】陳品吉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所以還沒改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