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下列何者非屬得例外終止之情形?
(A)轉讓或業務緊縮,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B)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C)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D)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1),E(0)

用户評論

小銀】評論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23條

I will show y】評論

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 工作。(紅字部分原為「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107年11月21日修法後改為「身心障礙」。題委此處沒有update)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 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