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菁瑩】評論
家暴---1天內中輟生--3天通報
【蔡羚羚】評論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一章 通 則第十八條 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二十四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
【lyndia(已上岸,祝福】評論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通常、暫時保護令-24小時核發緊急保護令-4小時核發
【p27341tw】評論
緊急保護令-4小時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