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情報機構的設置有其目的與分工的考量,試述我國情報體系各成員機構的分工與任務,及各機構如何協調與統合。(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8675
統計:A(10),B(3),C(116),D(63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被徵收之土地符合下列何種情形時,得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行使收回權?、土登、徵收

用户評論

【用戶】江佩圜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公告後仍逾期者---列冊管理15年15年後移請國有財產局標售,所得價款10年未領取歸屬國庫而土地徵收補償費---15年未領取歸屬國庫

【用戶】insist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土地法73-1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Ⅰ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應於國庫設立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保管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之補償費,不適用提存法之規定。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應於本條例規定應發給補償費之期限屆滿次日起三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並通知應受補償人。自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逾十五年未領取之補償費,歸屬國庫】。Ⅱ前項保管專戶儲存之補償費應給付利息。以實收利息照付。Ⅲ未受領之徵收補償費,依第一項規定繳存專戶保管時,視同補償完竣。Ⅳ第一項未受領補償費保管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Ⅴ前四項規定,於本條例施行前未辦竣提存之未受領補償費,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