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某政府機關現有第九職等職務出缺,該機關最不應優先考慮的用人方式為何?
(A)辦理內部遷
(B)商調其他機關人員
(C)提報高考一級考試
(D)提報高考二級考試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2039
統計:A(37),B(54),C(47),D(286),E(0)

用户評論

米漿漿】評論

公務員任用法第十三條(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下列規定: 一、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任用資格。 二、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七職等任用資格。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3條 (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下列規定:一、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任用資格。二、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七職等任用資格。三、高等考試之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三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四、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四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 。五、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五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下列規定:一、特種考試之甲等考試及格者,取得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初任人員於三年內,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