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人民因行政機關違法之裁罰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得提何種救濟?
(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給付訴訟
(D)復審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8204
統計:A(5972),B(282),C(108),D(142),E(0)

用户評論

許宏竹】評論

按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1項規定,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行政訴訟法 第4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認為第一項訴願決定,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韌性淡定勇氣】評論

違法的裁罰處分,人民可以提出 撤銷訴訟,請行政機關撤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