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有關行政訴訟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原則上採以被就原
(B)原則上採以原就被
(C)原則上由兩造協議
(D)原則上採合併審判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7722
統計:A(614),B(6649),C(354),D(320),E(0)

用户評論

鄭惠瑀】評論

行政訴訟事件應由哪一個法院管轄,原則上是採「以原就被」。也就是原告起訴時,要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以保護被告利益,避免原告濫訴。

Anita】評論

民事也是「以原就被」為原則

朱朱】評論

請問那刑事訴訟呢…是行為地嗎?

韌性淡定勇氣】評論

筆記以原就被----原告起訴時,向 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目的--保護被告利益,避免原告濫訴。 thanks   鄭惠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