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依據我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個別化教育計畫應多久檢討一次?
(A)每個月至少一次
(B)每學期至少一次
(C)每學期至少二次
(D)每學年至少一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7172
統計:A(301),B(5837),C(860),D(387),E(2)

用户評論

【用戶】Wei-Jung Chan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每個學校的作法不一但根據法規,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用戶】Lituan Wang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IEP每學期至少一次 每學年至少三次

【用戶】許瑋慈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已廢目前  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 中沒有提到這項規定~

【用戶】謝將軍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