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社會工作研究方法常須注意研究的倫理,請以原住民為研究對象,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⑴為何須「事先徵得研究對象的同意」?(8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3054
統計:A(2487),B(484),C(53),D(218),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28條

用户評論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23 條訴訟當事人謂原告、被告及依第四十一條與第四十二條參加訴訟之人。第 41 條訴訟標的對於第三人及當事人一造必須合一確定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命該第三人參加訴訟。第 42 條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者,得依職權命其獨立參加訴訟,並得因該第三人之聲請,裁定允許其參加。前項參加,準用第三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參加人並得提出獨立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前二項規定,於其他訴訟準用之。訴願人已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利害關係人就同一事件再行起訴者,視為第一項之參加。

【用戶】Ting Ting Ch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還是看不出來呀?到底是41條規定普通參加人還是42條規定必要參加人呢?

【用戶】airforce1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是必要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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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23 條訴訟當事人謂原告、被告及依第四十一條與第四十二條參加訴訟之人。第 41 條訴訟標的對於第三人及當事人一造必須合一確定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命該第三人參加訴訟。第 42 條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者,得依職權命其獨立參加訴訟,並得因該第三人之聲請,裁定允許其參加。前項參加,準用第三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參加人並得提出獨立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前二項規定,於其他訴訟準用之。訴願人已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利害關係人就同一事件再行起訴者,視為第一項之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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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林宗佑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普通參加人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