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022.縣警察之立法權,不包括下列何事項?
(A)警察勤務機構之設置
(B)警察常年訓練之實施
(C)違反警察義務者之行政罰
(D)警察之服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7982
統計:A(10),B(7),C(58),D(361),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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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警察法施行細則第5條(由縣立法之事項)  本法第三條第二項由縣(市)立法事項如左:   一、關於警察勤務機構設置、裁併及勤務之實施事項。   二、關於警察常年訓練之實施事項。   三、關於縣(市)警察業務之實施事項。   四、關於縣(市)義勇警察、駐衛警察之組設、編練、派遣、管理等事項。   五、其他關於縣(市)警衛之實施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