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依司法院釋字第 461 號解釋,下列何人有義務列席立法院接受質詢?
(A)最高法院院長
(B)考試院院長
(C)參謀總長
(D)監察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125
統計:A(4),B(4),C(4),D(4),E(0)

用户評論

【用戶】kyorichard30(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題目應為釋字第 461 號解釋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B,C,修改為C

【用戶】林政賢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此為憲法基於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之原理為制度性之設計-國防部主管全國國防事物!立法委員就行政院提出措施方針及施政報告!「關於國防事務方面」自得向行政院院長及(國防部部長質詢之)重點這一句「至參謀總長在行政系統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直接對國防部部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