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油】評論
根據DSM-IV的診斷標準,下列(1)(2)症狀中吻合六項,症狀:時間超過六個月,七歲前便開始、在兩種以上的場合出現社會、學業、工作適應障礙、排除其他診斷,譬如自閉、精神分裂、焦慮症、情感性精神症、人格疾患者。其中(1)注意力不足以之症狀包括:l 粗心大意,常不注意細節,愛出錯。l 無法持續(sustaining)注意做事。l 心不在焉,有聽沒到。l 無法遵照指示,完成指示。l 無法安排工作或散慢,要人提醒才能完成。l 逃避、排斥須專心的工作,譬如寫功課。l 常掉東西。l 易被外界吸引而分心。l 常忘記每天該做的事。 (2)過動之症狀:l...
【107正取二謝謝阿!!就】評論
DSM-5「注意力缺失/過動疾患(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nDisorder, ADHD)」的準則與DSM-IV大致類似,只有一些小改變,1.症狀初發年齡由7歲放寬到12歲、2.取消亞型而用表現型表達,並增加[(局限性)不專注表現型]、3.容許與「自閉症譜系疾患」同時診斷、4.成人患者的注意力缺失及過動症狀的數目只要各五項(而非兒童青少年的各六項)。ADHD被置於「神經發展疾患」一章,反映了目前認為ADHD與大腦發展有關聯的看法,但也引發了寬鬆診斷會過度用藥的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