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依司法院釋字第 554 號解釋,關於刑法通姦罪的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婚姻與家庭受憲法制度性保障
(B)性行為之自由受憲法第 22 條之保障
(C)性行為之自由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
(D)婚姻關係存續中,不得以罪刑相加,限制配偶之一方與第三人間之性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8478
統計:A(137),B(510),C(231),D(634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第 551 號、考

用户評論

anpingoffice】評論

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 (參照本院釋字第三六二號、第五五二號解釋) 。婚姻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國家為確保婚姻制度之存續與圓滿,自得制定相關規範,約束夫妻雙方互負忠誠義務。性行為自由與個人之人格有不可分離之關係,固得自主決定是否及與何人發生性行為,,自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惟依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始受保障。是性行為之自由約。婚姻關係存續中,配偶之一方與第三人間之性行為應為如何之限制,以及違反此項限制,應否以罪刑相加,各國國情不同,應由立法機關衡酌定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對於通...

鬼斗哥】評論

很多案例不就是性侵算次數分開算的

LaLa Chen】評論

釋字第 554 號 ........ 婚★★★★★★...

不用隨便】評論

中華民國 109 年 05 月 29 日公布釋字第791號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對憲法第22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之限制,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於此範圍內,本院釋字第554號解釋應予變更。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