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人民得罷免所選出之政黨比例代表
(B)我國憲法明文規定了應保障在外國居住之本國人的選舉權
(C)選舉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D)競選之過程,應以公開為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4199
統計:A(6890),B(509),C(66),D(155),E(0)
用户評論
【用戶】Fang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憲法第133條 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
【用戶】Fang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可以這麼說. 我的理解是:投票選出來的,就可以投票罷免。依政黨比例當上的,不再屬於該代表政黨也就喪失資格.
【用戶】NikiLa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政黨比例代表是在講不分區立委吧不分區立委沒得罷免 失去黨籍就失去資格
【用戶】NikiLa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政黨比例代表是在講不分區立委吧不分區立委沒得罷免 失去黨籍就失去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