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a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當一次性嚴重的災難發生,行政機關欲發放救濟金予受災戶時,應遵守那一原則?(A)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B)平等原則(C)信賴保護原則 (D)不溯及既往原則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憲法第155條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釋字 571理由書 此項扶助與救濟,性質上係國家對受非常災害之人民,授與之緊急救助,關於救助之給付對象、條件及範圍,國家機關於符合平等原則之範圍內,得斟酌國家財力、資源之有效運用及其他實際狀況,採取合理必要之手段,為妥適之規定。

【評論主題】當一次性嚴重的災難發生,行政機關欲發放救濟金予受災戶時,應遵守那一原則?(A)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B)平等原則(C)信賴保護原則 (D)不溯及既往原則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憲法第155條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釋字 571理由書 此項扶助與救濟,性質上係國家對受非常災害之人民,授與之緊急救助,關於救助之給付對象、條件及範圍,國家機關於符合平等原則之範圍內,得斟酌國家財力、資源之有效運用及其他實際狀況,採取合理必要之手段,為妥適之規定。

【評論主題】當一次性嚴重的災難發生,行政機關欲發放救濟金予受災戶時,應遵守那一原則?(A)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B)平等原則(C)信賴保護原則 (D)不溯及既往原則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憲法第155條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釋字 571理由書 此項扶助與救濟,性質上係國家對受非常災害之人民,授與之緊急救助,關於救助之給付對象、條件及範圍,國家機關於符合平等原則之範圍內,得斟酌國家財力、資源之有效運用及其他實際狀況,採取合理必要之手段,為妥適之規定。

【評論主題】當一次性嚴重的災難發生,行政機關欲發放救濟金予受災戶時,應遵守那一原則?(A)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B)平等原則(C)信賴保護原則 (D)不溯及既往原則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憲法第155條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釋字 571理由書 此項扶助與救濟,性質上係國家對受非常災害之人民,授與之緊急救助,關於救助之給付對象、條件及範圍,國家機關於符合平等原則之範圍內,得斟酌國家財力、資源之有效運用及其他實際狀況,採取合理必要之手段,為妥適之規定。

【評論主題】當一次性嚴重的災難發生,行政機關欲發放救濟金予受災戶時,應遵守那一原則?(A)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B)平等原則(C)信賴保護原則 (D)不溯及既往原則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憲法第155條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釋字 571理由書 此項扶助與救濟,性質上係國家對受非常災害之人民,授與之緊急救助,關於救助之給付對象、條件及範圍,國家機關於符合平等原則之範圍內,得斟酌國家財力、資源之有效運用及其他實際狀況,採取合理必要之手段,為妥適之規定。

【評論主題】當一次性嚴重的災難發生,行政機關欲發放救濟金予受災戶時,應遵守那一原則?(A)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B)平等原則(C)信賴保護原則 (D)不溯及既往原則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憲法第155條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釋字 571理由書 此項扶助與救濟,性質上係國家對受非常災害之人民,授與之緊急救助,關於救助之給付對象、條件及範圍,國家機關於符合平等原則之範圍內,得斟酌國家財力、資源之有效運用及其他實際狀況,採取合理必要之手段,為妥適之規定。

【評論主題】58. 甲政府機關核准乙公司在某海邊興建度假村,為規避大規模開發需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程序,甲同 意乙將開發案切割成五部分,逐次申請開發。針對此一作法,若有人表示不服,可以採取下列哪項 法律救濟途徑?(

【評論內容】

滿腹疑問下也選了C.....真想撞豆腐啊。

補充一下:行政訴訟法第九條

人民為維護公益,就無關自己權利及法律上利益之事項,對於行政機關之違法行為,得提起行政訴訟。但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評論主題】3 法規條文書寫方式,得依次區分為:(A)款、項、目 (B)項、款、目 (C)項、目、款 (D)目、款、項

【評論內容】

記憶法:

一部法律包含:1編2章3節4款5目

法律條文:第1條第2項第3款第4目.......(1條2項3款4目)

     這條法條可真長(笑)

【評論主題】20 There are different ways of _____ customs declarations. But usually making electronic declaration

【評論內容】customs declaration 報關單

【評論主題】20 There are different ways of _____ customs declarations. But usually making electronic declaration

【評論內容】customs declaration 報關單

【評論主題】45 依據刑事訴訟法,下列何者屬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之案件?(A)總統實行違背職務瀆職罪(刑法第 122 條第 1 項)(B)該管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刑法第 132 條第 1 項)(C)對美國駐臺

【評論內容】刑法第116條 對於友邦元首或派至中華民國之外國代表,犯故意傷害罪、妨害自由罪或妨害名譽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評論主題】58. 甲政府機關核准乙公司在某海邊興建度假村,為規避大規模開發需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程序,甲同 意乙將開發案切割成五部分,逐次申請開發。針對此一作法,若有人表示不服,可以採取下列哪項 法律救濟途徑?(

【評論內容】

滿腹疑問下也選了C.....真想撞豆腐啊。

補充一下:行政訴訟法第九條

人民為維護公益,就無關自己權利及法律上利益之事項,對於行政機關之違法行為,得提起行政訴訟。但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評論主題】28 下列何者有民事訴訟程序之訴訟能力?(A)婚姻無效之未成年人 (B)已經離婚之未成年人 (C)受監護宣告之人 (D)胎兒

【評論內容】

看了樓上的回應後,查了法條。

 ---民法第 975 條:婚約,不得請求強迫履行。 

【評論主題】3 法規條文書寫方式,得依次區分為:(A)款、項、目 (B)項、款、目 (C)項、目、款 (D)目、款、項

【評論內容】

記憶法:

一部法律包含:1編2章3節4款5目

法律條文:第1條第2項第3款第4目.......(1條2項3款4目)

     這條法條可真長(笑)

【評論主題】宋陸游〈對酒〉詩: 識字記姓名,擊劍一人敵。孫吳相斫書,了解亦何益。不如黃金罍,瀲瀲春波碧,欣然對之笑,未飲愁已釋。白頭生黑絲,蒼顏桃李色,金丹空九轉,正恐無此力。朝飲績五斗,暮飲髠一石。寄謝采芝翁,

【評論內容】

史記,項羽本紀。

項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梁怒之。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

【評論主題】20 There are different ways of _____ customs declarations. But usually making electronic declaration

【評論內容】customs declaration 報關單

【評論主題】23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之規定,為大法官宣告違憲,係因為其牴觸憲法何種規定?(A)憲法第 8 條保障之人身自由 (B)憲法第 22條保障之資訊自主權(C)憲法第 11條保障之言論自由 (D)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釋字666號解釋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

【評論主題】當一次性嚴重的災難發生,行政機關欲發放救濟金予受災戶時,應遵守那一原則?(A)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B)平等原則(C)信賴保護原則 (D)不溯及既往原則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憲法第155條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釋字 571理由書 此項扶助與救濟,性質上係國家對受非常災害之人民,授與之緊急救助,關於救助之給付對象、條件及範圍,國家機關於符合平等原則之範圍內,得斟酌國家財力、資源之有效運用及其他實際狀況,採取合理必要之手段,為妥適之規定。

【評論主題】9.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人民得罷免所選出之政黨比例代表(B)我國憲法明文規定了應保障在外國居住之本國人的選舉權(C)選舉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D)競選之過程,應以公開為原則

【評論內容】回樓上,可以這麼說. 我的理解是:投票選出來的,就可以投票罷免。依政黨比例當上的,不再屬於該代表政黨也就喪失資格.

【評論主題】3. 若,則甲、乙、丙三數的大小關係? (J) 。

【評論內容】

通謀虛偽意思..以這題來說,

為了逃避強制執行,甲和乙商量:甲假裝給乙動產,乙也假裝接受了動產。甲,乙都知道這還是甲的。

以上個人淺見,有錯還請指正。

【評論主題】6. 有一個三角形,若其三個內角度數比為2:3:5,則它的最大的內角是_____ 度。

【評論內容】

選答時差點選了內政部...

好險想起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經濟部,就是你了~

【評論主題】四、乙、丙為姊弟,分別與甲、丁結婚。乙因病不治,丁前往照料乙之子女,致與甲日久生情,丙、丁感情因而不睦。甲希望有朝一日能與丁結婚,重組家庭,試問:【題組】⑴若丙、丁離婚,甲、丁結婚之效力如何?

【評論內容】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說明: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有何不同?

答: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都是保護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創作,著重於功能、技術、製造及使用方便性等方面之改進。但發明的標的較廣,包括物質(無一定空間型態)、物品(有一定空間型態)、方法、生物材料及其用途;新型的標的則僅及於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

設計專利是保護對物品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的創作,著重於物品質感、親和性、高價值感之視覺效果表達,以增進商品競爭力及使用上視覺之舒適性,與技術性無關。

發明專利及設計專利都須經過實體審查才能取得專利權,但新型專利則不經過實體審查,而採形式審查,故新型專利權本質上會有不安定性與不確定性。

【評論主題】四、若要依 STEP(System Training For Effective Parenting)所強調的知能,規劃一個親職教育活動實施方案,你要建構的主題為何?並請將如此規劃的緣由一併說明之。(

【評論內容】

釋字207 理由書

民意代表可否兼任他職,須視憲法或與憲法不相牴觸之法規有無禁止規定,或該項職務之性質與民意代表之職權是否相容而定。本院釋字第十五號解釋:監察委員不得兼任國民大會代表;釋字第七十五號解釋:國民大會代表非不得兼任官吏;釋字第三十號解釋: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但非謂官吏以外任何職務即得兼任,仍須視其職務之性質與立法委員職務是否相容,性質不相容之職務,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均係本於斯旨。

【評論主題】一、今(2011)年 3 月中旬,中共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十二五」規劃綱要),其中第五十八章有關“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專章中,論及今後五年中共推進兩岸

【評論內容】

補充一下。這題問的是考績法,題目寫得比法條「好看」多了。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一條 (同官等高一職等任用資格之取得)

      各機關參加考績人員任本職等年終考績,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

  一、二年列甲等者。

  二、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者。

  前項所稱任本職等年終考績,指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均任同一職等辦理之年終考績。另予考績及以不同官等職等併資辦理年終考績之年資,均不得予以併計取得高一職等升等任用資格。但以不同官等職等併資辦理年終考績之年資,得予以併計取得該併資之較低官等高一職等升等任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