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基於下列何種原因而取得利益,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利益?
(A)因確定判決取得利益
(B) 因添附取得利益
(C) 因消滅時效取得利益
(D) 因取得時效取得利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5614
統計:A(4),B(85),C(9),D(5),E(0)

用户評論

角胡麻】評論

不當得利的要件主要有:1.無法律上原因2.受有利益3.致使他人受到損害4.受益和受損間有因果關係最高法院八十七年度臺上字第四二三號判決有關償金請求權之性質,通說認為添附非合成物所有人保有該合成物之法律上原因,法律之所以規定添附之合成物所有權的歸屬,乃純為法律技術上的便宜規定,其目的並非欲使合成物所有權人取得全部財產上價值,故合成物所有權人因此所得之利益,對於因添附而喪失其物之所有權之人應負返還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