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 一】評論
民訴第 74 條 訴訟委任之終止,非通知他造,不生效力。前項通知,應以書狀或言詞提出於法院,由法院送達或告知於他造。由訴訟代理人終止委任者,自為終止之意思表示之日起十五日內,仍應為防衛本人權利所必要之行為。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74條 (終止訴訟委任之要件及程序)訴訟委任之終止,非通知他造,不生效力。前項通知,應以書狀或言詞提出於法院,由法院送達或告知於他造。由訴訟代理人終止委任者,自為終止之意思表示之日起十五日內,仍應為防衛本人權利所必要之行為。
【snoopy75smb】評論
訴訟代理人委任終止防衛一衛(15筆畫,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