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shen】評論
行政院院會通過民法第973條及第980條修正草案
【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2011年10月31日就被立法院炮轟了,沒有過,樓上在2014年還在引舊的(草案)消息,易誤導。http://www.ettoday.net/news/20111101/4353.htm現行民法973還是規定男滿十七,女滿十五才可訂定婚約。
【OO】評論
看完樓上貼的新聞,這些立委真讓人無言…
【Fly*(負能量應援中)】評論
本題分類應為「法學緒論」,而非「公文」。再煩請站僕更改其分類,感謝。
【Good+】評論
第 972 條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
【syuan】評論
第 973 條男女未滿十七歲者,不得訂定★★...
【嘎㊥上榜㊭】評論
(112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