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應經:
(A)服務機關許可
(B)上級機關特許
(C)教育部核備
(D)銓敘部核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727
統計:A(319),B(28),C(6),D(7),E(0)

用户評論

David Foxx】評論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3: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機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