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ol Chen】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1條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禁止其出國: 一、經司法機關通知限制出國。 二、經財稅機關通知限制出國。 外國人因其他案件在依法查證中,經有關機關請求限制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禁止其出國。 禁止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當事人。 前三項禁止出國之規定,於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準用之。
【嵐曦】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A) 第21條第1項(B) 第21條第4項(C) 第22條第3項(D) 第25條第1項
【@@】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1條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禁止其出國: 一、經司法機關通知限制出國。 二、經財稅機關通知限制出國。 外國人因其他案件在依法查證中,經有關機關請求限制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禁止其出國。 禁止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當事人。 前三項禁止出國之規定,於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