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初步學會拼音後,再進行→(A) 反拼→'...
【欸欸欸】評論
資料來源:https://kenboy.nidbox.com/diary/read/9354091
【berniesusu】評論
引用來源:https://chtes98501.blogspot.com/2011/03/blog-post_12.html
【阿草】評論
3.標音符號與運用(1)注音符號教學實施於第一學年前十週,採綜合教學法教學。依符號學習的認念以及拼音難易安排教學順序。(2)指導學生練習拼讀時宜採「直接拼讀法」。學生看到注音符號後,直接讀出字音,再用反拼法複習。練習時應注意學生發音的部位、口腔的開合、脣形的圓展、聲調的高低。(3)教學時應考量學生的學習成果差異,期能在第一學習階段結束前達到熟練應用。CIRN > 課程綱要-十二年國教 > 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首頁 > 國中小及普高 - 部定課程綱要 > 語文領域 > 國語文 > 附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