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下列關於債務不履行歸責事由之敘述,何者錯誤?
(A)債務人就其故意或過失之行為,應負責任
(B)甲將其幼兒 A 托鄰居乙照顧,由於乙並未收費,遂與甲約定免除其重大過失責任。其後因乙之 重大過失致 A 走失,致甲支出龐大協尋費用,然因乙並無故意,甲無法向乙請求損害賠償
(C)甲委託律師乙代為訂立房屋買賣契約,乙若收取報酬,則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處理委任 事務
(D)依民法第 606 條規定,旅店之場所主人必須負通常事變責任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Jinny】評論

(A) 第220條第一項(B) 第222★ ...

家在】評論

B-第222條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