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某日甲與乙商量好一起去偷東西,甲在民宅門口前把風,乙進去屋裡搜刮財物。沒想到乙才剛闖入民宅,用目光物色財物之際,就被屋主制伏。請問依照現行實務見解,甲之刑事責任為何?
(A)甲成立侵入住宅竊盜既遂罪之幫助犯
(B)甲成立侵入住宅竊盜未遂罪之幫助犯
(C)甲成立侵入住宅竊盜既遂罪之共同正犯
(D)甲成立侵入住宅竊盜未遂罪之共同正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加油瑄瑄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某日甲與乙商量好一起去偷東西,甲在民宅門口前把風,乙進去屋裡搜刮財物。沒想到乙才剛闖入民宅,用目光物色財物之際,就被屋主制伏。請問依照現行實務見解,甲之刑事責任為何?D(A)甲成立侵入住宅竊盜既遂罪之幫助犯-〉X,未遂罪之共同正犯(B)甲成立侵入住宅竊盜未遂罪之幫助犯-〉X,共同正犯(C)甲成立侵入住宅竊盜既遂罪之共同正犯-〉X,未遂罪(D)甲成立侵入住宅竊盜未遂罪之共同正犯 -〉O,參PS說明PS:釋字第109號,同謀為共同正犯.沒想到乙才剛闖入民宅,用目光物色財物之際,就被屋主制伏--〉表示未遂。

【用戶】b2i2l3l3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按實務 27年滬上字第54號判例、最高法院82年度第2次刑事庭會議之意旨:「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為第三百二十條之加重條文,自係以竊取他人之物為其犯罪行為之實行,至該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形,不過為犯竊盜罪之加重條件,如僅著手於該項加重條件之行為而未著手搜取財物,仍不能以本條之竊盜未遂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