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百貨公司之商品標定賣價陳列,其性質為何?
(A)視為要約
(B)推定為要約
(C)要約之引誘
(D)預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 第 154 條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但要約當時預先聲明不受拘束,或依其情形或事件之性質,可認當事人無受其拘束之意思者,不在此限。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