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下列何者不屬於阻卻違法事由?
(A)依法令之行為
(B)業務上之正當行為
(C)正當防衛
(D)因精神障礙所生之無責任能力事由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SuNaital】評論

刑法第19條(責任能力及原因自由行為)Ⅰ...

Stuart】評論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1.刑法第21條依法令行為:「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2.刑法第22條業務正當行為:「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3.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4.刑法第24條緊急避難者:「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摩埃】評論

超法規就是法律沒規定的阻卻違違法就是合法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依法令,業務正當,防衛,避難(刑法第21、22、23、24條)其他的就是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