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者得請求補償?
(A)收件人聲稱已獲授與求償權,但無法提出證據證明
(B)包裹遞交收件人時封面完好,但因內件性質減少重量
(C)保價郵件因地震毀損
(D)快捷郵件因颱風毀損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一起考上!加油加油!】評論

選項(A) 郵政法 第 29 條…前項求償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收件人行使:一、收件人提出證據,證明已由寄件人授與求償權。選項(B) 郵政法 第 32 條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如封面無破裂痕跡,重量亦未減少者,不得.....看完整詳解

得榮 郵局已上榜謝謝大家】評論

C---戰事不賠,其他皆賠

茶茶】評論

<郵政法第29條>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一、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二、前款以外之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三、限時郵件、快捷郵件遞送延誤,經查明為中華郵政公司之過失所致四、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前項求償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收件人行使:一、收件人提出證據,證明已由寄件人授與求償權(A)無法提出不能求償二、郵件一部毀損或被竊,收件人收受其餘部分並聲明保留求償權寄件人或收件人除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補償外,不得依其他法律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賠償<郵政法第32條>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如封面無破裂...

sssex9802pp】評論

第三十一條  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列郵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請求補償:一、    因郵件之性質或瑕疵致損失者。二、    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但保價郵件(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得請求補償),以因戰事致有損失為限(保價郵件因戰事致有損失,不得請求補償)。三、    在外國境內損失,依該國之法規,不負補償責任者。四、    郵件係禁寄物品或其他依法規不得遞送之物品者。五、    因郵件未妥為封裝,經告知仍未改善致損失者。六、    收件人無異議接受郵件者。第三十二條  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如封面無破裂痕跡,重量亦未減少者,不得以毀損論。重量雖減少,其原因由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