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有關司法院釋字第 328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屬政治問題,大法官不應受理
(B)界定領土之行為,為統治行為,不受司法審查
(C)我國憲法就領土範圍,不採列舉方式而為概括規定,不宜由大法官予以解釋
(D)本號解釋所提出的政治問題概念,為大法官違憲審查的實體界限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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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記憶法:BJ4→不解釋→憲法「固有之疆域」...

清楚來自實際投入不是空想】評論

(A) 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屬政治問題,大法官不應受理

大家好】評論

不受理是訴訟法概念 先程序後實體程序上不合法=》不受理

】評論

J328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純屬政治問題;其界定之行為,學理上稱之為統治行為,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 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4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