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有關申訴、再申訴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申誡一次之懲處,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提起申訴、再申訴
(B)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處置者,仍得提起申訴、再申訴
(C)對不屬復審救濟範圍內之事項,如屬應提起申訴、再申訴事項,公務人員誤提復審者,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應移轉申訴受理機關依申訴程序處理,並通知該公務人員,不得逕為不受理決定
(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對於保障事件,於再申訴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於該公務人員 之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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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ദ്ദി^._.^)】評論

(A) 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保訓會通盤檢討保障法所定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並以109年10月5日公保字第1091060302號函所附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函知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就公務人員對於機關作成之記一大過、記過、申誡及記一大功、記功、嘉獎等獎懲結果,認屬行政處分,對該等處分不服者,均改依保障法所定復審程序請求救濟。 (B)公務員保障法第 77 條 第二項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看完整詳解

Jamie】評論

補充-公務人員保障法有關復審的規定...

愛偶像哇愛泥( ˘ ³˘)】評論

A:公務人員對於被記大過、記過、申誡懲處結果不服,如何請求救濟?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保訓會通盤檢討保障法所定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並以109年10月5日公保字第1091060302號函所附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函知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就公務人員對於機關作成之記一大過、記過、申誡及記一大功、記功、嘉獎等獎懲結果,認屬行政處分,對該等處分不服者,均改依保障法所定復審程序請求救濟。

Altis】評論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有關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