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下列何項措施與司法獨立之維護無關?
(A)法官為終身職
(B)法官不得參與社團
(C)非依據法律不得將法官免職
(D)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018
統計:A(558),B(3126),C(314),D(88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法緒

用户評論

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法官法第15條第1項:法官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政治團體及其活動,任職前已參加政黨、 政治團體者,應退出之。

陳翊孟】評論

大法官有任期限制阿~~當八年 不分屆次並不是每個大法官之前都是法官 有些是在法學具有權威性的人或是大學教法律教10年以上,且有專門著作的教授或是當立委當九年以上的人等等都也有可能變大法官~~~~~~

鵋韹麀】評論

我把社團限縮解釋成政黨了......

Jasper】評論

法官是終身職大法官有任期限制如果是從法官被任命到大法官者,任期結束就回歸其法官職,其餘就另就,不過就現實情況來說,通常原本不是法官的大法官,任期結束會回去當大學教授或律師補充: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四、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項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專門著作者。五、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而有權威著作者。六、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具有前項任何一款資格之大法官,其人數不得超過總名額三分之一。第一項資格之認定,以提名之日為準。10F說的立委以前可以,現在不行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