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ie Chou】評論
重要!
【105桃園正式老師】評論
國民小學---24班以上者增設專任輔導員一人國民中學---21班以上者增設專任輔導員一人
【RONG】評論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視實際需要另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及義務輔導人員若干人,其班級數達五十五班以上者,應至少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一人。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視實際需要統籌調派之;其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數合計二十校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一校至四十校者,置二人,四十一校以上者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