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塔加的星雲(有一起讀書的】評論
行政程序法 第 148 條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C)。 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A);締.....看完整詳解
【加油瑄瑄】評論
於行政契約中自願接受強制執行之約定,下列何者正確?A(A)中央行政機關於行政契約中約定自願接受強制執行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X,參行政程序法第148條(B)行政契約中約定自願接受強制執行者,其執行適用行政執行法之規定-〉O(C)行政契約中約定自願接受強制執行者,當事人可據此為自力執行-〉O(D)行政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無須再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即生效力-〉O行政程序法第148條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whappy501】評論
(A) 中央行政機關於行政契約中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