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iYi Li】評論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101/09/28 第 十三 條 本法第三條第十一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前項所定發展遲緩,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飁草】評論
因為沒確定他是不是自閉症啊
【pa pa】評論
被騙了,疑似ADHD
【青峰的小蜂鳥】評論
我覺得重點在於「早療」,六歲前大部分都會判發展遲緩。
【po】評論
被騙了,疑似ADHD
【花花公組撐兔狼】評論
我覺得重點在於「早療」,六歲前大部分都會判發展遲緩。
【萬歲小貓熊上岸啦(111台】評論
我覺得重點在於「早療」,六歲前大部分都會判發展遲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