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⑶把工作視為生存的意義,公司的利益更先於自己或家人的日本人撐起日本戰後的經濟成長。(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605
統計:A(256),B(439),C(476),D(187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受憲法直接約束、法學

用户評論

Ennis Jang】評論

A-應經該第三人書面之同意,始生效力。B-亦應經該行政機關之核准、同意或會同辦理,始生效力。C-無行政程序行為能力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行政程序行為

王俊懿】評論

行程法149:準用民法規定。但民法的行為能力分為三分法,也就是完全、限制、無行為能力。可是行程法是二分法:有、無行政程序行為能力人。所以無行政程序行為能力人包含了民法的限制和無行為能力,一個是效力未定,一個是無效,所以契約「應非當然無效」(也就是包含了效力未定和無效)。

@@】評論

第 140 條 :行政契約依約定內容履行將侵害第三人之權利者,應經該第三人書面之同 意,始生效力。(效力未定) 行政處分之作成,依法規之規定應經其他行政機關之核准、同意或會同辦 理者,代替該行政處分而締結之行政契約,亦應經該行政機關之核准、同 意或會同辦理,始生效力(不生效力)。這個還真的考過,要注意兩個"始生效力"的意思25 行政處分之作成,依法規之規定應經其他行政機關之核准者,代替該行政處分而締結之行政契約,如未 經該行政機關之核准,其效力如何?(A)不生效力(B)得撤銷(C)無效(D)效力未定答案是A

snoopy75smb】評論

(A)行政契約依約定內容履行將侵害第三人之權利者,契約當然無效(X;效力未定/不生效力。經該第三人書面之同意,始生效力)(B)行政處分之作成,依法規之規定應經其他行政機關會同辦理者,代替該行政處分而締結之行政契約,未經該行政機關會同辦理者,當然無效(X;效力未定/不生效力。經該行政機關會同辦理,始生效力)(C)無行政程序行為能力人和行政機關所締結之行政契約,契約當然無效(X;亦可能效力未定)(D)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原則上全部無效(O)法條有(始生効力)、(不生效力),没有(效力未定)。始生效力一效力未定及不生效力好像都講得通,真是文字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