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民法第114條第1項規定「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此種藉由法律規定確定事實的方法為下列何者?
(A)擬制
(B)推定
(C)創造性補充
(D)準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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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T_Chiu踢球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擬制,或稱法律擬制,係使法律能對生活關係有合理的規範,依據法律政策,將特定事實確定,而不考慮真實為何,在法條文字中,擬制以「視為」表示;.....看完整詳解

【用戶】吉霸昏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擬制 ,以法律規定使成為之,法律中多以 「...

【用戶】cyc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視為~擬制是維尼

【用戶】T_Chiu踢球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擬制,或稱法律擬制,係使法律能對生活關係有合理的規範,依據法律政策,將特定事實確定,而不考慮真實為何,在法條文字中,擬制以「視為」表示;.....看完整詳解

【用戶】吉霸昏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擬制 ,以法律規定使成為之,法律中多以 「...

【用戶】cyc

【年級】大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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