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王先生過世,繼承人為王大毛等 8 人,國稅局於遺產稅繳納通知書時,將納稅義務人記載為:「王大毛君及其他繼承人等」。此一記載是否有違法瑕疵?
(A)合法,誰是法定繼承人心知肚明
(B)合法,遺產稅是法定繳納義務
(C)違法,納稅義務人記載不夠明確
(D)違法,並未依照各繼承人實際繼承財產比例計算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3823
統計:A(24),B(172),C(5249),D(299),E(0)

用户評論

Sunshine Liu】評論

違反了"明確性原則"

艾比】評論

請問d為什麼不對?遺產稅不是應要按照比例納稅嗎?

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地特四等】評論

回3F:因為題目沒給這個條件吧!

廉貞天府】評論

TO:艾比大大題目說「王大毛與其他繼承人等(1人?2人?…)」國稅局在繼承人按照比例納稅前,需清楚記明有些人繼承了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