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甲以萬能鑰匙打開乙車車門,伸手欲取走車內後座上之電腦,正巧被乙發現而沒能成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已著手竊盜行為,因此成立竊盜未遂罪
(B)甲的行為不成立犯罪,因為竊盜罪不處罰預備犯
(C)甲的行為不成立犯罪,因為竊盜罪不處罰未遂犯
(D)甲的行為成立竊盜既遂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5551
統計:A(4294),B(69),C(277),D(321),E(0)

用户評論

考回中部 阿bye】評論

罰未遂:竊盜罪、詐欺罪、背信罪、重傷害罪、殺人罪、強制性交罪、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脫逃罪。傷害罪不罰未遂犯

KAKALA】評論

竊盜障礙未遂

我是小安】評論

依82年第2次刑庭決議:行為人以行竊之意思接近財物,並物色財物,始認定為著手。依印項理論:行為人主觀是要竊取,客觀上伸手要拿的行為已經對於被害人的財產法益型成直接危險,因為下一秒可能就得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