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那些精神
(A)適性化、個別化、普及化、無障礙及融合
(B)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
(C)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
(D)適性化、個別化、無障礙及融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1703
統計:A(66),B(34),C(748),D(7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生態課程、交通工具與交通費法條來源、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任務

用户評論

陳伊踢】評論

分享一個我們學姊提供的超好記口訣: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融合→是個色烏龍

Zosara Chelse】評論

第 18 條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仍然存在ㄟ 是刪除了嗎?

宋啟瑞】評論

《特殊教育法》103.06.18第18條內容和2、5樓說的都是一樣的!所以還在喔~

飁草】評論

特教法 第 18 條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