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下列何者符合《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所界定的發展遲緩幼兒?
(A)二歲的聽覺障礙幼兒
(B)三歲的感覺統合異常幼兒
(C)四歲的疑似自閉症幼兒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00881
統計:A(14),B(141),C(182),D(117),E(0)

用户評論

lili】評論

第 13 條 本法第三條第十二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前項所定發展遲緩,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我可以!】評論

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