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I*殺老師】評論
1.反社會行為:行為違反社會文化規範或法律道德。 包括偷竊、說謊、逃學、破壞行為、搶奪及鬥毆或殺人行為。2.非社會行為:不能適應一般社會生活之行為。 包括嫉妒、自卑、退縮及自殺等與情緒困擾相關的問題。(A)易怒和具攻擊性 →反社會(B)一再出現自殘行為 →非社會(C)為所欲為,不負責任 →反社會(D)行為魯莽,不在意他人安危→反社會
【鍾文君】評論
反社會型人格異常,是病態人格的一種,在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中歸類於第二軸發育障礙/人格異常的類別B裡,而且必須超過18歲才能被診斷為反社會人格[1][2]。自心理醫學發現此病態人格,近百年來便有林林總總不同醫學名詞出現,大致為:無罪感(Guiltlessness)、精神病態性人格卑劣(Psychopathic inferiority)、悖德症(Moral insanity)、道德低能(Moral imbecility)。現代則多為用反社會人格(Sociopathy)、精神病態(Psychopathy)等醫學名詞。而通俗來說,則可用沒良心(Conscienceless)這詞簡易概括[1]。反社會人格患者在初識時,往往予人聰明、人緣佳的印象,但實際上他們會殘酷無情的利用他們身邊的人,以達到他們的目的。此種人格傾向常見於狡猾的政客、黑幫或犯罪組織頭目等人士之中。他們的社會化不足,因此缺乏對人、社會、團體的認同與忠誠[1]。
【Chen Chu】評論
反社會人格疾患(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一、定義:對他人權益不尊重及侵犯的廣泛模式,此模式始自兒童期或青春期早期,一直延續進入成人期。二、診斷特質:【準則A】十五歲開始,對他人權益不尊重及侵犯的廣泛模式,表現下列各項中三項(或三項以上)1. 不能符合社會一般規範對守法的要求2. 表現於一再說謊、使用化名3. 做事衝動或不能事先計畫4. 易怒且好攻擊,表現於一再打架或攻擊他人身體5. 行事魯莽,無視自己或他人的安全6. 無法維持經久的工作或信守財務上的義務7. 對傷害、虐待他人或偷竊他人財物覺得無所謂或將其合理...